《喜羊羊与灰太狼》引发商标案诉讼维权
2010年11月19日,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(民三庭)庭长袁晓贞在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中表示,这起侵权案件还是比较典型的,希望能够给各方一点借鉴。
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李晓光说,这起官司最后到底谁输谁赢不是关键,最重要的是要为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商家敲敲警钟。希望这些正规的超市,应当作一个表率,按照法律规定,做一个合法的授权,不要助长侵权的行为,这是主要的目的。
据了解,近几年来,台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正在逐年增加,反映出一些商家的确存有侥幸心理。
“我们受理的此类侵权案件逐年在大幅度的上升,2007年知识产权庭刚成立时,就受理了30个案件,2008年有100件,2009年就有170多件,今年已突破200件,而且呈现不断的上升趋势。总的来说,我们台州的一些商家、厂家这方面的意识非常淡薄,所以造成这类案件越来越多,侵权纠纷也越来越多。”袁晓贞说。
袁晓贞同时表示:虽然在商场上作为购买者不太清楚,但是像今天当了一回被告的几个超市,在进货的时候应该有这样的意识。比如说不要买仿冒的,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,我们要从源头上杜绝侵权。另外作为企业,作为生产者,应该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,应该自己去创品牌,自己去保护,自己去创新创业。作为销售的商家,确实要对此引起重视,虽然不是自己的产品,但是在你这里卖出去的,你总要为之负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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